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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些晕,因为一瓶百威。
怎么有这样的巧合?朋友突然提议要喝酒,她大概不知道我只有在难过的时候,才喝点啤酒,聊以自慰。说是一点,其实他们知道我的酒量,我从前很喜欢啤酒,因为从前我喜欢的人叫TIGER,所以我只喝TIGER。现在,我独钟情于百威,因为它有点甜。
四年前的一个冬日的早晨,我对一个男孩子一见钟情,那时我正值大三,曾大声在班上否定过一见钟情。可是从那天起,我一想起“一见钟情”,就感到无比的甜蜜。
四年后,在网友的鼓励下,我大胆的给他发去一张贺卡。卡片上署着我的名字,写着我的愿望。记得是写着“可以吗?”,还写着“我和你……”,我不愿意想,还有些什么,可是偏偏忘不了。为什么,我等了四年,现在却等不住了呢?因为我不想让自己继续猜测;因为我不想遇见TIGER的时候,心里面还留着另一个人的影子;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;因为我爱他;因为我很爱很爱他。TIGER知道这件事,他说我剃头挑子一头热,我还反驳过他。也许他不知道,我一直爱他。回头看来,我怎么就这么“痴”?一旦成“痴”,就会失去所有的判断力。我曾为《霸王别姬》里的蝶衣痛苦,哭他太痴,也笑他太痴,何必呢?当时,我想,世上有许多美丽的事物等待人们去追寻,何必为情痴?原来,我为蝶衣落泪的时候,也在哭自己啊。我没有看完第二遍《霸王别姬》,因为眼泪落得太多,我不想哭。
我往他的邮箱发过许多信,都没有回音。我以为他不再用那个地址,我错了。我以为他不知道我喜欢他,我错了。我以为他和女朋友分手以后,会考虑和我在一起,我又错了。他看到了那张卡片,卡秀说你的朋友已经浏览了你送给他的贺卡。我的心凉了。
我疯狂的给朋友们打电话,给他们说笑话,让他们说笑话给我听,我不要想到他。
今天,阳光明媚,气温骤升。大家穿上了春装,几乎没有人羞羞涩涩的躲在冬日的厚棉衣里。午后,太阳从云层里露出脸来,阳光照在我的冬衣上,照得我的鼻尖沁出了汗。我莫名的兴奋。我奇怪自己明知道结果不是想象中的美好,却还是超质量的完成了一日的工作。和朋友通话的时候,我说我还是喜欢莉香,喜欢她的认真,喜欢她的率直,喜欢当三上问起她是否喜欢丸子的时候,她微笑点头的样子。喜欢一个人却又放在心里不敢说,那是正常的吗?三上好象这样说过。我用这句话来勉励自己。告诉他,你喜欢他。那样做,没有错;那样做,相当得人欣赏。可是,我如坐针毡。因为我知道那50%的可能性不存在。我还是做了。我怎么就忘了,如果他有意,这四年就不会浪费;如果他有意,那天送我回家的时候,他就会说些什么;如果他有意,他会立即回复我的信。我怎么都忘了?原先就该“耿耿于怀”的事情,现在却成了喝酒的理由和数落自己的证据。
我想明天再上网收信吧,痛苦可能因此减少24个小时。1分50秒钟以后,我开始痛恨希望,我痛恨极了那种叫人心里热切切的感觉,就是它让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FOXMAIL,又让我狠下心打开他的回信,却又在我看信的时候,溜得无影无踪。我恨不得把它撕烂了放在嘴里嚼。虽然从现在起,我可以不用猜测;我可以在见到他时候,告别狼狈;我可以在面对TIGER的时候,不存愧疚,可是我永远失去了希望。
百威有点甜,只是有点甜,真的甜吗?它毕竟还是麦芽酿出来的啤酒,很多人嫌它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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